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党委组织部办事流程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党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1.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
2.及时为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同)提供党员组织关系凭证等资料,指导和帮助各单位党委建立组织关系管理台账;
3.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和检查;
4.处理各单位党委在组织关系管理中需要组织部协调的有关事项。
(二)各单位党委和党支部主要职责:
1.党委书记整体负责本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明确专人(党委干事)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对各党支部和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和检查;
2.及时将转入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3.建立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类台账;
4.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对临时外出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了解外出期间的表现。
(三)党委干事主要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手续;
2.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组织关系存根和各类台账;
3.对于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党委书记请示,妥善处理。
二、工作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不符合党章、相关规定的或无法判断的情况,应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共同研究处理。
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