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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校内公开选拔部分中层领导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03    浏览次数: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中层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公开选拔部分中层领导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

(一)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负责教师国内外培训及学术发展工作)

(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分管学院研究生工作、学科建设、国际交流和外事活动等工作)

(三)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副院长

(分管学院本科教学相关工作)

(四)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副处长

(组织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学科建设项目的论证、立项和评估验收)

二、报名条件

人选的基本条件,应具备《电子科技大学中层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任职条件,还需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一)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新任中层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从副处职提任正处职的,应当具有副处职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从科职提任副处职的,应当具有科职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其中,提任机关职能部门中层领导人员的,一般还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及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经学校批准在校外挂职、驻外等时间在半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视为一个职位任职经历。

(四)专业技术人员提任中层领导人员的,一般应具有系(所、中心)负责人、教工党支部书记等管理工作经历。其中,提任正处职的,应当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提任副处职的,应当已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年龄一般应当未满56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同时将重视选拔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

(六)“国字号”人才、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有援疆、援藏、扶贫挂职等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核定编制内的在校教职工。

(九)按照有关规定,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中层领导人员,不能参加本次竞争上岗。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

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提交组织部干部科(清水河校区B2-803),电子版发送至gbk@uestc.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17:00前。

(二)资格审查

学校评审组审核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召开见面会

候选人作8分钟以内的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对岗位的理解与认识、工作设想、廉洁自律等内容。

(四)候选人与评委交流

(五)结合见面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

(六)考察、公示、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其它程序

四、联系方式

工作电话:(028)61831248 邮箱:gbk@uestc.edu.cn

监督电话:(028)61830237 邮箱:jjs@ues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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