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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6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3    浏览次数: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进一步增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学校党校将举办第6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支部确定的、未接受党校系统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高中阶段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本科生,仍应参加本期培训;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在其他高校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可不参加本期培训。

       二、时间安排

       本期培训班4月中旬开班,5月下旬结束。

       三、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班采取在线学习、专题辅导报告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在线学习。各分党校组织学员通过“电子科技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http://jjfz.uestc.edu.cn/)进行自主学习。在线学习系统内容包括9讲必修、2讲选修课程。学员需完成在线学习所有必修课程的“课程学习”、“本章自测”和“综合提升”等环节,方可进行在线考试。

       2.专题辅导报告。各分党校组织学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可自行设定专题辅导报告的次数和主题。专题辅导报告主题可包括学习党章、十九大报告、端正入党动机、熟悉入党程序等,也可邀请优秀党员、老党员作报告。

       3.社会实践。各分党校结合培训内容,组织学员开展社会实践,主要包括志愿者服务、困难帮扶、红色影视片观看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等多种形式。

       学校党校鼓励各分党校创新培训形式,可以通过举行开班仪式、党史竞赛、红歌比赛等方式增强培训实效性。

       四、结业条件

       1.遵守学习考试纪律,独立完成在线学习考试内容,结业成绩不低于60分。

       2.积极参加分党校安排的专题辅导报告、社会实践等,并完成1篇社会实践总结。

       3.各分党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符合以上结业条件的学员,由学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未经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五、组织管理

       1.各分党校负责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日常管理,包括培训计划制定、过程管理、考试授权、社会实践总结审阅、证书发放和工作总结等。

       2.各分党校要加强学员管理,严肃培训纪律。若发现学员学习和考试环节由他人代替,一经查实,取消该学员本期培训资格,且一年内不能参加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

       3.各分党校可独立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也可与其它分党校联合办班,联合办班有困难的,可联系学校党校办公室协调解决。未设立分党校的单位,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任务分别由公共管理学院分党校(清水河校区)、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分党校(沙河校区)负责。

       4.培训经费可从划拨的党校经费和各单位党委基层党建活动费中支出,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5.成都学院党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可参照此通知执行。

 

       培训结束后,请各分党校将培训总结和学员成绩汇总表(电子版)报学校党校办公室,邮箱:zzb@uestc.edu.cn。

 

 

中共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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