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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党支部开展《准则》和《条例》学习

发布日期:2016-01-05    浏览次数:

       2015年12月30日,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召开支部党组织生活会,积极组织全支部党员碰撞思想、共同学习中共中央于2015年10月18日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党支部书记李刚同志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组织教育和研习探讨。

       一是针对两项法规新增加的8项“禁止”和52个“不准”,对照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做出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做出阐述。

       二是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自“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方面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六项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切实做到慎初、慎独、慎微、慎交。廉洁用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领导干部要公正规范用权,谨慎使用用人权、用财权和项目建设权,防止在制度上任性、在公账上任性、在用权上任性。廉洁修身: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一是进步的需要,二是工作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廉洁齐家:家庭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关口,对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要教育家人摒弃特权思想,明确自己的角色,摆正自己的位置。

       三是强调此次颁布实施的《准则》和《条例》,特别指明了要把适用范围从党政领导干部层面扩展到全体党员。李刚书记强调,这一扩大不仅标志着党中央治理党、管好党、发展党的决心,更反映出此前一部分党内同志没有做好甚至故意犯错的历史事实。结合我支部状况,各位同志都应当提高觉悟、警钟长鸣。

       为更好的教育各位党员,进一步学习《准则》和《条例》,我支部组织委员刘洪宇同志在会上宣读了两项法规的部分条款,加深了各位党员对此次新颁布实施两项法规的直接认识,引导对不足之处的整改方向。随后,各位党员纷纷对照两项法规的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分析原因、提出举措。

       会议最后,我支部书记李刚同志总结到:就我处工作来看,2015年是异常繁忙的一年,但工作的繁忙决不能成为思想不进步的借口;接下来,各位党员应认真学习此次颁布的两项规定,查缺补漏、武装思想,为更好的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各项党政使命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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