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同意,面向全校选聘外国语学院副院长一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制定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分管学院科研、国际交流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积极谋划、申请国家重要科研项目;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企业的科研合作,提升学院的科研实力和水平;负责对外汉语教学与团队建设、国际化办学、国际交流等工作。
二、任职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真抓实干,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身体健康,能全身心投入学院工作。
(二)熟悉国内高等教育和学校科研情况,在外语学科及相关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成就。
(三)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即196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自荐报名
(二)在外国语学院范围内召开选聘见面会,并进行民主推荐
(三)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并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人选
(四)进入学校干部选聘其它程序
四、时间安排
2015年3月25日下午17:00前递交选聘报名表;
2015年3月下旬—4月上旬,进行资格审查,召开选聘见面会,进行民主推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5年4月上旬向校党委报送建议人选,进入学校干部选聘其它程序。
中共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