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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4    浏览次数: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电子科技大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学校党校将举办2017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2018年上半年拟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11月上旬开班,12月中旬结束。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本期培训班采取专题辅导报告、影视教学、自学、分组讨论和主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累积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1.专题辅导报告。由4次报告组成,共计12个学时,各讲主题如下:

报告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报告2: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与中国共产党;

报告3: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性修养;

报告4:青年与党

其中报告4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其余3次报告由各分党校组织。

2.影视教学。由学校党校在11月份统一播放,各分党校负责组织学员观看。

3.自学、分组讨论。由各分党校组织,不少于5个学时。自学内容包括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入党教材》等。

4.主题调研。各分党校组织学员组队进行主题调研,建议1-3人组成调研小组。调研应围绕培训内容和时政热点,并结合学员思想认识和学习工作实际展开。

四、结业条件

1.学员完成专题辅导报告、影视教学、自学和分组讨论等培训环节和规定的学时数。

2.学员认真开展主题调研,每组完成1篇调研报告。

3.独立通过“成电先锋”APP中“结业考试”测试。

4.专题辅导报告和分组讨论环节,学员原则上不能请假,如有特殊事由,需要报分党校按照程序批准。

5.各分党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员,由学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未经发展对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组织管理

1.各分党校负责本单位发展对象培训班日常管理,包括培训计划制定、过程管理、调研报告审阅、毕业证书发放和工作总结等。

2.各分党校可独立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也可与其它分党校联合办班,联合办班有困难的,可联系党校办公室协调解决。未设立分党校的单位,其培训任务分别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党校(清水河校区)、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分党校(沙河校区)负责。

3.各分党校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育德与育心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方式。展现特点,突出优势,探索小班授课,力争培训入耳入脑入心,取得实效。

4.培训经费可从划拨的党校经费和各单位基层党建活动费中支出,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5.成都学院党委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可参照此通知执行。

 

请各分党校于11月10日(周五)前将授课安排和学员名单(电子版)报学校党校办公室;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总结和学员成绩汇总表报学校党校办公室。邮箱:zzb@uestc.edu.cn。

 

 

中共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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