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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好党校第五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2    浏览次数:

党校[2014]2号

各分党校:

现就党校第五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学员综合鉴定、各分党校总结等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组织学员参加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考核

1.本次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考核以开卷考试与撰写心得体会(思想汇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成绩满分80分、心得体会(思想汇报)满分20分,但总分低于60分或考试成绩低于48分或心得体会(思想汇报)低于12分,均不能结业。

2.心得体会(思想汇报)的相关要求如下:

(1)以“从心动到行动”为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介绍自己进入培训班学习后,在入党动机、怎样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同学共同追求进步等方面的变化;

(2)要求:手写,另附页,必须结合个人实际,不少于1500字;

(3)6月5日前完成并上交。

3.结业考试的相关要求如下:

(1)考试时间为6月5日(周四)16:20-18:00,时长100分钟;

清水河校区培训班责任班主任于6月5日(周四)16:00在A教一楼教师休息室领取试卷,沙河校区培训班责任班主任于6月5日(周四)15:45在沙河主楼中319房间领取试卷。

(2)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考试范围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材料”中的内容;

(3)考生的考场的借用、安排和监考人员的聘请由各分党校负责,考场安排参照校内统考科目考试来组织,每个考场考生数原则上不超过80名,每两位考生间有一个空位;监考人员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含提前选留辅导员),每个考场两名;各分党校于5月26日前将监考人员姓名、考场分布等信息报党校办公室;

(4)考生应同时携带学员证和学生证(研究生证)参加考试,考试时仅可携带学习资料和听课笔记本。

二、召开学员考核工作协调会

学员考核工作协调会于6月6日(周五)10:15在清水河主楼B2-617召开,将就学员综合鉴定、试卷分析、阅卷标准等具体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请各培训班责任班主任参加(自带铅笔)。

三、培训工作结束后需提交的材料

1.培训班培训工作中积累的各项材料:

(1)本期培训班教学计划(电子档和纸质档)

(2)学员成绩表(电子档和纸质档,电子档应有20项信息,纸质档应有“分党校、学员编号、党委、姓名、身份、是否结业、备注”等7项信息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3)试卷分析情况表(电子档)

(4)优秀思想汇报(电子档和听课笔记本,系指评阅分数在16分及以上的思想汇报)

(5)培训班工作总结(电子档和纸质档,纸质档应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6)培训工作中开展的特色活动的新闻报道稿和照片(电子档)

(7)分党校认为值得供存档查阅的其他资料

2.各培训班的试卷和答卷(须按领取数量交回)

四、其他

1.请尽快向学员通知“学员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考核工作”的相关内容;

2.本通知第三条中所列需提交的材料请于7月3日前交党校办公室,并办理发放结业证书的手续。

 

特此通知。

 

 

中国共产党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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