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2014〕31号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党组[2003]45号)、《电子科技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党纪通知[2011]2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慵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川教工委[2014]16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于2014年12月中旬至2015年3月下旬开展我校2014年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时间 |
内容 |
2014年12月中旬 至 2015年1月10日 |
自我总结,填写考核表; 在本单位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召开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鉴定; 统计并报送有关材料至党委组织部。 |
2015年1月中旬 至 2015年3月下旬 |
党委常委会审定正处职干部考核结果; 有关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结合年度考核情况与考核对象谈话; 接受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申诉。 |
二、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本单位的述职述廉与民主测评,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具体时间、地点提前报党委组织部。
民主生活会应广泛征求意见,找实找准领导班子和成员在“四风”和“慵懒散浮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明确会议主题;中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准备发言内容,要求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明确问题,剖析根源,提出改进举措;领导班子及成员要针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研究,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中共教育部党组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14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教党函[2014]28号)。
(二)正职干部考核等级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初评,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副职干部考核等级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定,评优人数占各单位年度评优指标且控制在各单位中层干部数的15%左右。
(三)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填写《2014年度处级领导班子(领导集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考核表》。相关表格可在纪委网站下载,请于2015年1月10日前交纪委办公室(清水河校区B2-705)。
(四)各中层干部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层干部2014年度考核表》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中共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9日